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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牡丹江大学 日期:2015/10/30 15:39:51 点击次数:16416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依据《牡丹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牡丹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以来,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牡丹江大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清单实施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公开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全学年公开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学校文件及规章制度、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359项。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加强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形成了由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工会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对照《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学校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检查及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年末学校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责任单位对公开的事项进行自查和统计备案,并将情况向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报告,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了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各职能部门工作网站、校内网上办公系统为主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并实现了网站间的相互链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各职能部门工作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开,校内网上办公系统对校内师生进行信息公开。除了网络平台,学校还通过会议、文件纪要、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公示栏、咨询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建立了以信息化网络公开为主,其它公开形式为补充的信息公开形式。
    (三)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对照《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学校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尤其是深化干部任用、奖惩、招生、财务、招标采购等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涉及招生信息公开事项,及时通过黑龙江省招生信息港、牡丹江大学网站、牡丹江大学考生报考指南等多种途径向全社会公开;涉及财务、资产采购等公开事项,及时通过市政府采购网、校内oa办公系统、校内公开栏等途径面向师生及社会公开。本学期学校还专门建立了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咨询委员会,形成了学校费用支出月公开制度,通过新载体、新途径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清单的落实。
    (四)加强信息工作宣教培训。学校一方面对信息公开的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程序,确保清单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学校各部门信息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信息发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深入的研讨和培训,进行工作总结及布署。通过培训与交流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信息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全校信息公开按公开类别分为九类,分别按要求向社会、向学生、向教职工公开。具体内容及公开情况如下: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简介1条,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1条,共发布信息2条,分别通过学校网站、全校教职工大会形式向社会、向教职工公开。
    2、学校工作信息。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信息239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发布9条,学校网站发布155条,oa办公自动化发布75条。
    3、干部人事类。包括干部考核、干部任免、职称评聘、先优评选等方面信息6条。
    4、财务管理类。包括学校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月费用支出及使用情况等信息7条。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2014年三公经费、各项收费标准分别于2015年3月8日、3月6日、8月20日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学校费用支出情况月报”分别于2015年6月5日、7月8日、9月11日、10月27日在学校OA办公系统向全校教职工公开。
    5、资产采购和基本建设类。包括基建及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情况、仪器设备采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9条。“牡丹江大学供水供气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牡丹江大学锅炉改造及房屋维修工程项目”、“牡丹江大学数控实训基地数控刀具项目”、“牡丹江大学数控实训基地量具及设备项目”、“牡丹江大学校园防护设施及维修工程项目”、“牡丹江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2014年牡丹江大学固定资产情况”分别即时在市政府采购网及校内公开栏面向师生及社会公开;2015年7月28日、9月21日分别召开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将学校设备采购专项资金拟使用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公开,并进行民主咨询、征求意见。
    6、学生管理及招生就业类。包括学校招生政策、计划指标、录取结果,学生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及就业率,专升本的相关政策,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发放,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干部及发展党员公示,应征入伍相关事宜等信息38条。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涉及招生信息公开事项,如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监督渠道等,招生宣传和录取期间分别通过黑龙江省招生信息港、阳光高考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大表、牡丹江大学网站、牡大招生就业网、牡丹江大学招生宣传册、考生报考指南等在2015年5月——8月间向全社会公开。
    7、教学科研类。包括专业设置及调整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新专业申报及专业建设方案,教师培训考核,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教学科研奖励推荐及获奖等信息14条。
    8、党建类。包括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与建设,党员发展及培训教育,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定,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等信息27条。
    9、其他事项。包括教代会代表增补、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咨询委员会组成及公示、留学生管理及制度规定、因公出国公示等信息17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4—2015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在师生员工中征求意见、教职工代表反映等形式,了解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大家普遍认为,学校能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职能部门网站和网上办公系统等信息化网络公开为主,会议、咨询等其它公开形式为补充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直接和学校沟通的渠道。希望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扩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在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任何举报。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随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对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期望,仍存在职能部门公开内容及形式不够规范、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够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培训。一是组织全校各部门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公开内容及形式,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咨询委员会、学校费用支出月公开制度等新载体、新途径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清单实施工作;完善学校教代会、工代会制度,把实施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教代会的职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和基本途径的作用,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报告向相应团体的人员公开学校的重要信息。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工会及纪检考核部门的协调监督及检查考核作用,建立阶段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职能部门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实时发布,保证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准确。将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并与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挂钩,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四)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备案制度、报告制度、一级公开与二级公开相结合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提高网站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网上意见箱、监督电话等载体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牡丹江大学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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