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参加全省2021年专升本联考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1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吕桂军 副组长:金 武、李国辉、祝冰岩、马文彪 成 员:支红阳、房德安、隋艳、刘忱、朱育新、刘金锋、各学院负责人、刘鸿菊、吴蒙 二、推荐原则 1、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推荐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4、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40%比例数),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四、资格审查与选拔 1、各学院院长、书记负责安排本学院工作人员向全体毕业生传达本方案;对预报名学生基本情况进行登记;负责对预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一律清除。符合申报条件的按下列顺序选拔: (1)无补考科目且平均成绩高者优先推荐; (2)补考科目数少者接续推荐; (3)补考科目相同,平均成绩(补考合格者均按60分计算)高者最后推荐; (4)大学期间有补考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推荐; 2、学工部负责对学院推荐的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信息进行复核。 3、保卫处负责对学院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推荐的学生成绩进行复核。 5、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 为落实我省有关优惠政策,各推荐学院需认真核查本学院符合条件考生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同时认真核对其入伍和退役材料(同时上报复印件),确定报考资格,并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 五、名额分配办法 1、学校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40%分配名额,各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人) | 1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64 | 2 | 外语学院 | 34 | 3 | 经贸与管理学院 | 49 | 4 | 动画学院 | 53 | 5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69 | 6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89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40 | 8 | 医护学院 | 24 | 9 | 智能制造学院 | 37 | 合 计 | 459 |
2、各学院按专业推荐,如学院内个别专业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数达不到40%,剩余名额可在学院内其它专业中调配,择优推荐。如学院内符合推荐资格标准的学生总数达不到40%,由学校招生办按照择优原则在全校范围进行调配。 六、考试科数及报考费用 2021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七、报考时间日程安排 返校参加专升本报名的学生,入校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学院需提前将返校学生名单和返校日期交给保卫处,总务处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专升本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10月21日 | 召开学校专升本工作会议,并组织培训 | 2 | 10月21日-25日 | 各学院按照推荐条件,组织学生报名。 | 3 | 10月26日-11月6日 | 学校对推荐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 4 | 11月9日 | 各学院上交“专升本报考信息采集表”、“2021年持“双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考生名单及考生报名费 | 5 | 11月9日-13日 | 进行报名考生相关数据电子信息录入 | 6 | 11月16日-17日 | 与各学院进行信息核对 | 7 | 11月18日-20日 | 招生办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 | 8 | 11月23日 | 招生办将考生报名信息上报省招办研招处 | 9 | 2021年3月6日 | 进行专升本考试 | 10 | 2021年3月24日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成绩 | 11 | 2021年4月1日-4月3日 | 考生本人凭密码网上填报志愿 | 12 | 2021年4月11日-4月12日 | 推免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凭密码网上填报志愿 | 13 | 2021年4月5日-4月18日 | 各高校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
八、考生档案组建 我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及时向各学院发放,各学院及时向考生发放并负责组建考生档案,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 九、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读我省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及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到位,贯彻执行到位,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按时推进落实到位。 2、各学院推荐的考生名单,10月25日前上报招生就业处,统一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学院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3、各学院应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筛选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学校招生办负责受理投诉,任何学院出现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都将由校纪检委处理。 投诉电话:0453-6591832 6596405 6596600 附:我省2021年专升本考生的相关优惠政策 牡丹江大学 2020年10月27日 我省2021年专升本考生的相关优惠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精神,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专用。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服役期间两次荣获优秀士兵或一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按照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 3、兴边富民支教团等其他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 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