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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学二0二一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发布:牡丹江大学 日期:2021/7/23 19:30:45 点击次数:15026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三、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学制 三年

五、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六、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对口升学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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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费标准

1、学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其它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住宿费: 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八、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九、学生资助项目: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是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录取结果;二是通过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上的考生地址,用特快专递把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本人或考生指定的其他代收人。

十一、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1832  6596405  6595204

传    真:0453—6596405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十四、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五、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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