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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才新政
发布:牡丹江大学 日期:2022/3/30 14:26:39 点击次数: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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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人才见习(实习)期

1.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补助;

2.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由我市人才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招引活动,可提供食宿保障和交通补贴; 

3.见习(实习)期可申请青年公寓。

二、青年人才就业期

1.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按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2.市区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给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 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3.具有大专(或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能等级)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三年内给予一定租金补贴3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4.在我市购房自住的,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5万元、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3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三、知名高校大学生暑期实习

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专业需求,每年优选一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世界名校本科及以上学生,拿出一定数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实习岗位,组织暑期实习。暑期实习满1个月的,各地各单位可给予实习大学生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宿保障等,标准可参照我市就业见习(实习)相关办法执行。对表现突出的实习学生,可优先推荐参加南通市“515”优才计划选调。

四、青年创业人才

1.三年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承办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落户南通的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落地奖”,优秀项目直接推荐参加市“江海英才计划”; 

2.对入驻市级众创空间的创客人才项目,自主创业运营两年内,按照市“通创币"实施办法择优给予5万元或10万元创业补助; 

3.首次到我市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按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驻通高校人才

按国家“两院"院士200万元/名,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100万元/名标准给予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六、院校输送毕业生奖励

1.高校组织20人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  

2.市外院校根据到我市实际就业的学生人数(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3.在通非市属高校第2或第3项政策选择其一, 享受奖励补助或推荐就业奖励。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1.年推荐超过300人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免交当年房租;  

2.组织20人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 

3.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在通就业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八、推动人才高效便捷落户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 

2.提供最便捷、最快速的就业报到服务,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线上申报办理落户、异地就业、档案转接收等手续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九、构建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1、科学确定人才公寓建设任务,建立从“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 

2、对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热点楼盘,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的30%,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具有本科(或技师)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的就业创业人才,个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南通市区无住房(无购房记录)的,可以享受一次优先购房政策(每个家庭限购买1套住房)。

十、打造青年和人才专属生活环境

1.在人才公寓社区内提供快递寄取、图书借阅、咖啡屋、健身房等“一站式”设施,对青年和人才开放高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升来通青年和人才的生活品质;

2.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打造单身青年专属信息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婚恋交友活动,加强青年的深度交流,帮助有婚恋需求的青年高效率、高质量解决婚恋问题;

3.建立青年人才驿站,为来通回通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定点住宿(一年内2次,每次不超过7 天)、就业指导、社会融入等系列服务,打造一站式青年人才服务招引平台。

十一、定制“江海英才”一卡通专属服务

1.定制子女入学、配偶子女落户、人才出入境证件办理、汽车上牌、驾照换领等专属服务;

2.享受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四倍;

3.持卡人才及其配偶的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我市入住养老机构的,可按照每名人才最高2000元/月标准享受父母养老补贴,补贴期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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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各县(市、区)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1.南通市0513-83558025    2.海安市0513-88921560

3.如皋市0513-87289302    4.如东县0513-84197066

5.启东市0513-68261323    6.通州区0513-86514927

7.海门区0513-82223407    8.崇川区0513-55082242

9.开发区0513-85923997    10.通州湾0513-55082242

11.苏锡通0513-816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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