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即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执行、文件处理进行管理,对各施工方的交叉等进行协调。
二、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
三、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认真做好记录。
四、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进度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应认真审核,符合工程的需要。若施工内容产生较大变化,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监理单位重新审定。
五、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入手把好质量关。
1、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执证上岗审核,对于无证上岗人员一律清出施工场地。
2、对材料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监督材料二次复试,保证进场材料合格,对于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对于已经进入施工场地的,立即清出场地。
3、监督施工单位进场机械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使用和安全进行巡视。
4、监督管理施工单位严格国家法律法规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认真校核测量放射线;严格监督施工过程,采用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相结合的方法,减少或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根据施工单位进度情况,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
5、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发现不符要求之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恶劣者报请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六、应建立监理例会制度和做好监理单位监理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七、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监理单位应做保修事件的监理工作。
八、监理工程师应恪尽职守,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执行情况,在监理工作期间不得喝酒,不得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