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0]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校围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中评估指标,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工作,现将学校自评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牡丹江大学2020年高职评估报告2020-9-30 .docx